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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江苏省教育装备现代化实验学校的通知

2008-5-9 16:29:44 文章来源:扬州教育局电教馆  (阅读次数:

各市教育装备管理部门:
    为提升我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水平,全面了解教育技术装备最新动态,使教育装备工作在“保障教学,融入教学,促进教学”方面有所突破,真正成为教育教学的有机组成部分,经研究,在全省设立一批“江苏省教育装备现代化实验学校”,作为我省中小学教育装备现代化的样板和教育装备工作的实验基地。
一、名额分配
    启动阶段,先在初级中学中进行试点,暂定每个市遴选4所学校,其中2所为市区范围内的学校,另2所为县(市)范围内的学校。
二、基本条件
    1.学校的硬件(基础设施和教育装备条件)达到《江苏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二类要求或以上。
    2.学校的各项装备管理达到《江苏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的基本要求。
    3.学科仪器参照《江苏省中学理科教学仪器设备配备目录》,并根据新课程要求进行配备,保障新课程的顺利实施。
    4.学校的装备应用正常。课堂教学能采用先进手段和方法,改进教学形式,提高教学效率;实验课能满足各学科规定的实验要求,开齐开足实验课程。
    5.能开展学科实验教学研究,发表论文的数量和质量处于同地区的前列,学校在本地区有广泛的认同度。
    6.能开展一定的拓展性、创新性实验教学。
三、评选方式
   
各市对照条件进行筛选,确定候选名单,具体方法由各市确定。筛选要求参照《江苏省县(市、区)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技术装备测评表》(见附表)。申报材料于2008年9月30日前报省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我中心将对各地申报学校进行考察,对符合条件的学校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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