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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第四届扬州市中学生网页设计大赛的通知

2007-10-12 8:44:19 文章来源:扬州市教育局 作者:系统管理员 (阅读次数:

扬教电﹝2007﹞7号

关于组织第四届扬州市中学生网页设计大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促进全市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工作,普及互联网知识,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通过网络为同学们搭建展示青春风采的舞台, 引导和教育青少年正确认识和理性使用互联网,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第四届中学生网页设计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2007年在校的初中、高中(含职业高中)学生。
二、参赛作品要求  
    1、Web站点页面设计,主题自定, 内容必须健康、科学、文明,具有时代气息;
    2、页面数量不限,作品总容量不超过50M;
    3、每件作品在申报时限作者1名、指导教师1名;
    4、作品必须由参赛者(学生)亲自创意、设计、制作,不得由他人代替制作(指导教师只能给予指导,不能直接动手参加制作)或盗用他人作品,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并在“扬州教育” 网站予以公布,如有涉及版权纠纷等相关法律问题,责任自负;
    5、网页的各级目录文件夹和所有文件命名须采用通用的小写英文字母命名规则;
    6、已在有关网站公开发布,或在市级以上评比活动中曾获得一、二等以上奖项的作品不再参评;
    7、界面设计以800×600分辨率为显示标准,也可同时提供1024×768显示页面;
    8、注重作品的原创性,原创内容应占全部内容的60%以上。如果在提交的参赛作品中引用了文献,包括文字、图片、动画、声音、视频以及模板等,必须注明出处;
    9、网页中不能以网页以外的任何网站或网页内容的链接方式作为本作品的内容;
    10、作品提交之前应注意及时查杀病毒。
  三、参赛作品报送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应将本地选出的优秀作品以软盘、光盘等存储形式随同报名表(附电子文档)集中报送到市电教馆,本次大赛设初中组、高中组(含职业高中)两个组别,各地选送的参赛作品每组不超过10个,每校不超过4个。作品申报截止时间为2007年10月30日,逾期以及不符合参赛要求的均不得参评。
四、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初中组、高中组分别设学生个人一等奖3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15名,指导老师一等奖3名、二等奖8名;另设团体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
    获奖作者、老师和单位均由市教育局颁发证书,并在“扬州教育”网站予以公布。所有获奖作品将在“扬州教育”网站“第四届扬州市中学生网页设计大赛”专题栏中展示。
五、比赛时间和方式
    2007年11月由市电教馆将所有初选作品在“扬州教育”网站做好链接并组织进行网上评议活动,最后由市电教馆组织专家从创造性、内容、技术、艺术性等方面对各地选送的参赛作品进行评选,网上评议结果供评委参考。所有获奖作品由市电教馆组织学生到现场独立完成,不能完成的取消获奖资格,所在县(市、区)如获团体奖一并取消。
本次评比活动由市电教馆具体负责,未尽事宜请与市电教馆联系或登陆扬州教育网www.yzjy.com.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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